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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試卷供閱覽 閱卷老師意願低

  • 發表時間
  • 2016-05-16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考試院去年11月通過「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草案」,考生於放榜後10天內可以申請閱覽試卷,但實施日期未定。考選部最近跟考試院會報告,擬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但不少考試委員對此有疑慮。考委指出,不少老師因此不願出題及改考卷,要求考選部再研議相關配套。明年上路,恐有變數。
 
過去考生考完國考,只能收到成績單,無法查閱自己的答案卷。為讓國考更加公開透明,104年2月修正通過的典試法,開放應考人閱覽試卷,至於「應考人申請閱覽試卷辦法草案」,去年通過。
 
根據該辦法,考生於放榜後,本人於10天內登入考選部網站申請閱覽試卷,填下要閱覽的科目,並繳納費用後,就完成申請程序。考生申請閱覽科目,一項考試限閱覽一次,不限閱覽科目,一科100元,每科最長可以看15分鐘。
 
考選部說,考生申請閱覽試卷主要以影像檔案為主,如果試卷無法掃描或掃描不清晰等特殊情形,會提供試卷影本供考生閱覽。考生可看見自己答案卷,了解閱卷委員是如何批改試卷,有些閱卷委員會在答案卷寫下評語,考生也都看得到。不過,為保護閱卷委員隱私,將保留閱卷委員的姓名,考生不會看到。
 
應考人如果發現試卷中有漏掉未評閱、卷面分數與卷內分數不相符,或成績計算錯誤等情形,必須當場提出;由考選部查核後,報請典試委員長處理,再告知應考人查核結果。查核後確定分數計算確實有錯誤,將重新計算成績。
 
考選部擬於明年1月1日上路,也就是從今年11月初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及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放榜後開始辨理。
 
不過,考選部最近在考試院會報告時,很多考委有疑慮。
 
不少考委不諱言,擔任考試典試委員長及小組召集人時,要找老師來命題或改考卷碰到很多困難,很多老師都拒絕。目前閱卷老師如給零分會給評語,有時批改過程也會給評語;未來開放閱覽試卷,考生都看得到,老師對此非常抗拒。也有考委表示,一旦開放就無法停止,「慎始很重要。」要求考選部再評估改進,不要貿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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