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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資訊】10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寄發

  • 發表時間
  • 2011-12-21
10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民國100 年12 月22 日寄發
民國10 1 年1 月4 日公布試場分配表

       10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准考證將於民國100 年12 月22 日寄發。集體報名者,寄交報名單位轉發報名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給考生。若考生遲至民國
100 年12 月26 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領取通知時,集體報名者,請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請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電話語音02-23643677 查詢。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提醒考生:准考證上之姓名、身分證號、性別、考區及相片5 欄資料,請考生務必詳加確認,如與報名原填資料不同而須更正者,請於民國100 年12 月29 日前,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更正重製。集體報名者一律交由代辦報名單位彙整,個別報名者請依准考證附聯之「考生資料核對注意事項」辦理。

       准考證務請妥為保存,考試時考生須憑准考證入場;准考證上,除考生個人資料及考試地點外,切勿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試場相關規定。准考證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及2 吋相片一張,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不再印發;准考證僅供考試時使用,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本測驗之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民國101 年1 月4 日公布,登載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www.ceec.edu.tw/)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 查詢,歡迎考生多加利用。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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