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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資訊】101學年度學測及術科考試報名 11月21日截止報名,12月8-12日資料確認

  • 發表時間
  • 2011-11-15
       10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及大學術科考試,同步自民國100年11月1日起受理報名,其網路報名系統並同步於11月21日下午5時截止受理登錄,尚未完成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及個別報名考生,務請把握時間!

  已完成報名之集體報名單位考生及個別網路報名考生,於完成檔案傳輸或登錄後即可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www.ceec.edu.tw或以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報名處理情形;至於個別郵遞報名考生,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收件後須再進行資料輸入作業,所以係依收件處理進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查詢。此外,無論是採集體報名或個別郵遞、網路報名完成報名手續之考生,均可於12月8日起至12月12日下午5時止,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其報名資料是否完備。考生如發現與原報名資料不符或遺漏,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請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至便利商店繳費之考生:繳費後約需2個工作天才能提供查詢。

  本學年度為便利偏遠地區個別報名考生繳交報名費,首度開放個別網路報名考生「至便利商店辦理繳費」(集體報名學校、補習班集體報名考生及個別郵遞報名考生均不適用)。但因各便利商店收費後,經華南銀行再傳送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之金流作業,約需2個工作天,故建請於便利商店繳費之考生,於繳費後第3天之中午過後,再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或以電話語查詢繳費情形。

國內高中職高三應屆畢業生:務請留意校內作業期限。

  依據簡章規定,高中職高三應屆畢業生須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並須依其學校所訂之作業時程提供應繳資料,事後不得因考生個人之疏失、延遲而要求補辦報名或相關手續。且因各校需預留向大考中心報名之作業時間,其所訂校內作業期限絕大多數會早於11月21日,故請相關考生務必密切注意校內作業時程,以免影響報考權益。

在家自學生、七年一貫制學校之高三生或大陸、港澳等國外地區學校之應屆畢業生:傳真證明文件影本後,可以網路個別報名。

  由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報名網站,為避免高一、高二生提前報考或高三生未經由學校集體報名,故限制出生日期在民國82年9月2日以後者不得登錄。但在家自學生、七年一貫制學校之高三生或大陸、港澳等國外地區學校之應屆畢業生,因未能透過學校辦理集體報名,且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故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前曾建議考生直接以郵遞報名,較為便利。

  惟因個別郵遞報名已於11月14日截止,如前述相關考生不及辦理,考生之出生日期在民國82年9月2日以前者,可逕上本中心網站辦理報名;出生日期在民國82年9月2日以後者,則須先將身分證影本及學力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傳真至本中心第二處02-23661365,考生在接獲本中心通知符合資格後,再至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辦理報名。各類身分考生所須繳驗之學力證明文件如下:

  在家自學生:縣市政府同意在家自學核准函影本。

  七年一貫制學校之高三生:學生證影本。

  大陸、港澳等國外地區學校之應屆畢業生: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影本。

報名術科考生:

  報考兩組者僅須繳交一次基本費,例如透過學校集體報名之考生,如同時報考美術及體育兩組,則其基本費只須交一次150元即可。

  學生可以只報考術科考試而不報考學測。但因「採納術科成績而無須學測成績」之校系可能非常少,如考生只報考術科試而不報考學測,即表示能參加或選填的大學校系將非常少,所以請報考術科的考生務必審慎決定,最好查閱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以免日後發生無校可選、可讀的情況。

身心障礙考生: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特殊試題、變更作答方式等應考服務,須於11月21日報名期限前繳交申請表。

  身心障礙考生或有特殊情況之考生,如欲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使用放大或點字等特殊試題、或變更答案卷、答案卡之作答方式者,均應於報名時繳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含在校學習記錄表及診斷證明書),以作為審查之依據。但申請項目如均與考試時間、試題或答案卷、卡無關者,僅須於報名檔案或報名表之備註欄中註明所需之必要協助或安排,無需請領前開申請表。

前述應考服務申請表,須於11月21日報名期限前繳交,未依規定申請及繳驗申請表者,一律不予延長考試時間。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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