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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資訊】 101學年度大考分發簡章11/10開始發售

  • 發表時間
  • 2011-11-09
         101學年度各大學校系考試入學招生條件新鮮出爐了,今年度指考採計組合變動不大,新增及停招學系亦不多,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指出,101學年度各項時程及登記志願之程序大致不變,登記志願時間仍為7月24日至28日,僅放榜日期提前至8月6日考生於11月10日起即可上分發會網站訂購101學年度招生簡章,或親至各招生學校現場購買

        101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共66校1691個系組參與招生,招生學校與去年相同,招生系組方面與去年相較:新增了14個系組,更名或分組招生的較多,共有77個系組,但也有整併或停招的共11個系組。1691個校系當中,採計學科能力測驗之校系共有159個,約佔9.4%與去年差距不大,指考採計組合略有變動,但總組數則與去年相同皆為67種採計組合(含術科)。簡章內容及其他相關資訊可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
//www.uac.edu.tw下載或查詢。

         大考分發各項重大日程除了放榜日期提前至8月6日外,其他時程均僅配合週末微調:資格審查時間訂在10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學校團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及已通過「93至100學年度登記資格審查」者不須繳件,其他考生須於審查期間郵寄學力證明文件影本及登記資格審查申請表至分發會完成審查程序。所有特種生亦須於資格審查期間繳交特種生證明文件至分發會審查。101年7月19日公布「指考各組合成績人數累計暨最低登記標準表」及「各系組招生名額表」,並於同日開始受理繳交登記費至7月27日止,登記志願時間自7月24日至7月28日(下午4:30)止。低收入戶考生免繳登記費,但仍須購買登記分發相關資訊取得繳款帳號及通行碼,不須繳費即可於登記志願期間直接登記志願。

        分發會特別提醒考生,今年登記資格及特種生資格均有小幅變動,各項身分應繳證明文件以簡章刊列為準,尤其原住民學生「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之有效期限須超過101年6月30日,方可申請優待加分35%,無有效之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僅能增加總分10%,派外人員子女如當年回國就學時未經教育部輔導分發,則須於101年1月31日前先備妥資料送教育部審核,方能取得加分優待證明。另外提醒考生,完成登記志願後,務必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作為完成登記志願之憑證。如未能自行下載而於開學後因申請獎學金等用途欲重新申請志願表者,須於10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另依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期間考生如遇任何問題,可逕洽分發會服務專線:06-2362755。

(資料來源: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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