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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准考證已寄發
  • 發表時間
  • 2017-06-26
資料來源:公共消息
 
 
106年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受理報名已於5月31日截止,合格報名者共計1,787人(其中報考筆試科目「國文」者1,160人、「漢語語言學」1,191人、「華語文教學」1,534人、「華人社會與文化」1,350人、口試科目「華語口語與表達」1,351人);准考證於6月23日寄出。
 
本項考試筆試科目訂於106年7月22日(星期六)假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普通教學館舉行,口試科目於106年7月23日(星期日)假國立臺灣大學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舉行。
 
教育部指出,筆試科目均含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其中選擇題(含單選題、是非題與配合題)答案卡必須使用2B鉛筆畫卡、橡皮擦擦拭作答,若不以2B鉛筆畫卡或擦拭不清,不為讀卡機所接受;非選擇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禁用其他顏色),禁止使用鉛筆,違反者一律不予計分。此外,口試科目作答方式,以口說經麥克風錄下,在試題卷上不得書寫任何文字或符號,違者依規定扣分。
 
有關試場座位分配情形,詳細資訊已列印於准考證,如考生於7月7日前尚未收到准考證者,請洽國立臺灣大學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02-33662388轉417);准考證遺失者,可於考試當日考試開始前,持身分證明文件及照片向考場試務中心工作人員申請補發。
 
教育部提醒,有關准考證編號、試場查詢,請於即日起於下列連結查詢,
//gra103.aca.ntu.edu.tw/cpt/apply/。應考者得於7月21日下午3時以後前往試場查看座次,請考生於考試當日準時於指定試場應試。
 
近年來教育部積極打造我國成為優質華語教師的培訓基地,取得本考試證書,有助於爭取赴外任教或實習的機會。102年至105年,教育部已選送346名華語教師赴泰國、越南、印尼、印度、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巴拉圭、日本、法國、波蘭、德國、俄羅斯、斯洛維尼亞及捷克等25個國家任教,分布在全球各地的華語教師對於推廣正體中文及宣揚臺灣的政經及社會發展與優質華語文教育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更多請看:
//tw.news.yahoo.com/blogs/gov-press/106年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准考證已寄發-001058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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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tudybank.com.tw/courses/category/482?tag=t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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