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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續招簡章 最遲23日公告
  • 發表時間
  • 2015-07-13
資料來源:中央社
 
 
十二年國教主要招生管道告一段落,少數落榜學生別氣餒,還有「續招」可以嘗試,各校最遲在本月23日前公告簡章。
 
去年十二年國教首度上路,許多公立高中出現缺額,在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後仍舉辦「續招」。但今年全國15個就學區都改採「一次分發到位」,公立學校缺額不多,幾乎都沒達到續招的條件。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規定,國立普通高中職平均每班未達35人、綜合高中每班未達25人,才可以續招,私校則不受限。
 
教育部預計於本月16日、17日辦理續招審查作業,最遲在23日公告104學年度續招簡章。
 
續招由各校自行辦理,只有彰化區是聯合續招。參與續招的學生,不受學區限制,且可報名多校,但只能選擇一校報到。各校報名人數如果超過名額,就依所屬就學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決定錄取名單。相關資訊可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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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a.com.tw/news/aedu/20150713003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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