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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未畢業暴增 議員:補救失靈
  • 發表時間
  • 2015-07-02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教育部2012年修改國中畢業條件規定,從原本三學習領域總平均或九年級第二學期只要有三學習領域及格即可畢業,修改為須有四大學習領域畢業總平均及格才可畢業,結果今年有753人未達標準,無法領到畢業證書。市議員陳建銘指出,教育局的預警措施和補救措施失靈。
 
教育局說,753人裡,因學習領域未達標準者有570人,占總畢業生人數2%。未符畢業資格者,發給修業證明書,仍可升學高中職。
 
陳建銘表示,去年未能領到畢業證書的人數為235人,今年竟暴增2倍,有5間學校有25人以上,即近一班的人沒辦法拿到畢業證書。雖然有補救教學及補考辦法,但補救教學非強制參加,對學科能力較弱或對學科沒興趣的孩子,補救教學和補考的意義根本就不大。
 
家長向陳建銘反映,孩子雖對學科學習能力較弱,但還是每天乖巧到學校上課,但卻因四大學習領域平均未及格,只能拿到修業證明,被冠上不愛念書的標籤,嚴重打擊自信心。陳建銘要求教育局,應協助對學科沒興趣的孩子適性發展,而不是強迫參與考試,甚至中輟在外遊蕩而產生更多社會問題。
 
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說,學校補救措施除補救教學專案外,各科任課教師也會在課間協助進行差異化等活化教學,使學生能及時補救,並於課後及暑期開輔導課程,提供學生補教教學機會。
 
另外,教育局也將研議修正成績採計制度,現行平時成績及定期評量各占50%,未來可評估調整平時表現比率,各校可採彈性方式,降低紙筆測驗成績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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