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外交‧移民

移民特考考情服務-考試介紹

  • 發表時間
  • 2015-07-09

考試簡介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一般行政機關,前身為入出境管理局,人員採簡薦委任制任用。最初僅單純執行入出境管理業務,因應國內政經發展、國際局勢及兩岸關係變化,隨著法規及組織功能之演進,逐步納入外來人口管理、防制人口販運、移民照顧輔導、兩岸交流往來、國際交流合作、移民人權保障及移民政策推動等業務。移民署執掌之業務範圍為國境管理、移出入對象管理、移民輔導、非法移民管理等,其掌理業務如下:

  • 入出國、移民及人口販運防制政策、法規之擬(訂)定、協調及執行。
  • 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境)之審理。
  • 入出國(境)證照查驗、鑑識、許可及調查之處理。
  • 停留、居留及定居之審理、許可。
  •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規定之查察、收容、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
  • 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
  • 移民輔導之協調、執行及移民人權之保障。
  • 外籍及大陸配偶家庭服務之規劃、協調及督導。
  • 難民認定、庇護及安置管理。
  • 入出國(境)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及事證之調查。
  • 入出國(境)及移民業務資訊之整合規劃、管理。
  • 其他有關入出國(境)及移民事項。
 

資料來源: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考試特色

本項考試職缺,以辦理外勤工作為主,須24小時輪值勤務,錄取人員主要分配至專勤事務大隊、國境事務大隊、服務事務大隊、收容事務大隊等業務單位,並分別辦理下列工作:
一、專勤事務大隊: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全國各縣市專勤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查察、臨時收容、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執行境內面談、外來人口查察等工作。
二、國境事務大隊: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執行旅客入出國證照查驗、管制案件處理、入出國冒用及偽變造證件之查處及人蛇偷渡查緝、反恐等工作。
三、服務事務大隊:辦理全國各縣市入出國及移民事務各項申請案件,外籍配偶輔導推動等工作。
四、收容事務大隊:須24小時輪值服勤,辦理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送等工作。

待遇與薪資

薪資(本俸+專業加給,尚未扣除公保、健保、退撫提存、所得稅等),二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7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56,160元,三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52,970元四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43,020元

報考須知

報名日期:約每年5月開始受理報名。

考試日期:約每年8月舉行,實際考試日期依考試簡章公告為準。

報名方式:請依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先行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後,再進行網路登錄資料,於網路登錄完成後,必須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完成繳費並於繳交期限內(郵戳為憑)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考試地點:考試地區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報考資格:
1.年齡:18歲以上。
2.學歷:二等考試為碩士以上畢業;三等考試為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四等考試為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3.特殊體檢規定:身高(男生身高155公分以上,女生身高150公分以上)、視力、聽力、辨色力、血壓、肢體健全、精神狀態等,詳細規定請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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