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服務

不動產考情資訊-考試介紹

  • 發表時間
  • 2015-07-09

考試簡介

為管理不動產經紀業、保障交易者權益,而制定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在民國88年2月通過後,在91月2月正式實施。是從事房屋仲介代銷者,必考的一張證照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4條規定: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具有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者,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不動產經紀人執業證書。所謂的經紀營業員經驗,依下列情形之一認定:
1.取得經紀營業員資格並附有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
2.本條例施行前已實際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有所得證明者。

不動產經紀人業務性質&執業說明: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的對象為仲介或代銷業者,在不動產交易的過程中,必須確保各項契約、廣告、銷售說明均與實際產品相符合,在第22條規定,不動產交易過程中,以下六項文件需經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後始具法律效益:
1.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
2.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
3.定金收據。
4.不動產廣告稿。
5.不動產說明書。
6.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
不動產經紀人需隸屬於公司或商號名下方可執業,且必須先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期間返一年方可取得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取得證照後日後即可自行開設經紀業,但營業員不可自行開設)。
若無照從事不動產經紀業相關業務而遭檢舉,主管機關將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條處罰10-30萬元。

報考須知

報名日期:每年約8月報名
考試日期:每年約11~12月舉行考試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本部不另發售紙本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再登錄報名資料,登錄完成後,應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 5 科,始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網址://register.moex.gov.tw/
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 3 考區,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更改。試區地點另於寄發入場證時通知,並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報考資格:依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第 5 條: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 有畢業證書者。 二、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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