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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竹教大合併案 教部尊重暫不涉入
  • 發表時間
  • 2015-10-16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因應少子化來臨,教育部近幾年鼓勵大學不只可以退場,合併也是一種方式,包括國立和國立大學合併「公公併」,以及私校和私校合併的「私私併」。2000年至今的「公公併」已有6校,「私私併」也有2校。對於清大與竹教大的合併案,教育部說,會進一步了解,但尊重兩校由校務機制進行合併案,教部暫不涉入。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根據大學法,教育部雖然可以「由上而下」推動合併案,但是基於尊重大學自主立場,仍希望各種合併案都是由大學「由下而上」主動提出。
 
15年來已經完成的「公公併」,包括嘉義技術學院與嘉義師範學院合併為嘉義大學;東華大學與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為東華大學;台中技術學院與台中護專合併為台中科大;台北體院與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合併為台北市立大學;屏東商業技術學院與屏教大合併為屏東大學。而高雄第一科大與高雄海洋科大也已同意合併為高雄科大,明年正式招生。
 
「私私併」去年啟動,法鼓佛教學院與法鼓人文社會學院合併為法鼓文理學院;今年有康寧大學與康寧專校合併。李彥儀表示,大學合併主要著眼資源分享、互補,假如可以一加一大於二,教育部樂觀其成。
 
但是,教育部也說,大學合併推動過程困難,公校牽涉科系整併、教師員額增刪、財務整併等問題,有些大學推動10年以上也無法順利合併。尤其「私私併」更難,假如2校董事會不是同一系統,須不斷溝通、協調,就像企業合併一樣,需要多次上談判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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