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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近兩萬員工 納公保年金
  • 發表時間
  • 2015-06-01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將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納入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解決「公保年金孤兒」問題。
 
 
銓敘部粗估,修法後將有約一萬九名公營事業具勞工資格公務員受惠,政府一年分擔保費約二億四千萬元。
 
我國邁入老年化國家,為照顧退休人員老年生活,近幾年來大力推動年金制度。但現行法令規定,具有公務員身分的國營事業員工,雖被強制納入公保,卻沒納入公保年金制,也不適用優惠存款利息。
 
為解決國營事業員工成為「公保年金孤兒」問題,多位朝野立委提案修改「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昨三讀修正通過。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說,包括中油、台電、台糖、台水的國營事業員工,多半兼具有公務員與勞工身分,早期被強制要求加入公保人員保險,但因機關改制,現在卻無法享有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標準,法律應還公道。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認為,基於年金保費與給付平衡原則,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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