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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重複報名 考委提限制
  • 發表時間
  • 2015-03-27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提出兩可能方案
1.應考人每年只能報考一區
2.比照大學指考填分發志願
 
地方特考為國家考試規模僅次於高普考的大型考試之一,近年來平均每年吸引約10萬考生報考,地特考生重複報考時有所聞,對於考生同時報名不同考區的投機現象,考試委員建議考選部,應限制應考人每年只能報考一區,或是比照大學指考填寫分發志願。
 
103年地方特考3月初放榜,上周考試院會地方特考報名制度引發考委討論,要求考選部檢討報考制度缺失,改善分區錄取不公的現象。
 
考委周玉山說,地方特考採分區報考、分區錄取、分區分發的制度設計,易使落榜者質疑國家考試的公平性,扭曲了國考原意。以去年地特三等一般行政類科為例,據統計,台北考區錄取分數為60.43分、高雄為64.63分、台中為59.73分、外島澎湖及金門考區各為55分和50分,同樣一份試題,卻因應考人報名區域不同,而有極大差異。
 
周玉山表示,國考的目的是選賢與能,核心精神就是公平,現行地方特考設計易造成遺珠心懷憤恨,認為並非本身實力不夠,而是制度設計不公,導致他們落榜,他建議考選部,應限制應考人每年只能報考一區。
 
考委黃婷婷說,為使地特兼顧特考特用及公平性等原則,考選部可從錄取方式著手改進,例如可採行類似大學指考方式,分數達到一定成績的應考人,填寫2至3個少數志願後分發,兼顧應考人的志願及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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