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別 | 證照名稱 | 合格標準 |
證券 | 證券商業務員 | 二種試卷總成績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分。 |
證券 |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 三種試卷總成績達210分,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分。 |
證券 |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自96年3月起,本項測驗採科別及格制,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各滿60分為及格,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2年,其效力自測驗日起2年內有效,各科期限屆滿皆須重新應試。 |
證券 | 投信投顧業務員 | 三科總分達21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50分;二科總分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50分;參加「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者,該科成績需達70分。 |
證券 | 期貨商業務員 | 二科總分達140分,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 |
證券 |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 自97年12月起,本項測驗採科別及格制,各科應試成績,應以各達60分為及格,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2年,其效力自測驗日起2年內有效,各科期限屆滿皆須重新應試。 |
證券 | 債券人員 | 本項測驗共計一科,分兩節測驗,題數各為50題,每節總分為100分,共200分,以一科總分達140分為合格。 |
證券 | 股務人員 | 本項測驗共計二科,分兩節測驗,題數各為50題,每節總分為100分,共200分,以二科總分達140分為合格。 |
證券 | 企業內部控制 | 本項測驗共計一科,測驗一節,題數為80題,總分為100分,以一科總分達70分為合格。 |
證券 | 資產證券化 | 本項測驗共計一科,分兩節測驗,題數各為50題,每節總分為100分,共200分,以一科總分達140分為合格。 |
銀行 | 理財規劃人員 | 本項測驗以每科成績均達70分為合格。 |
信託 | 信託業業務人員 | 本項測驗二科總分達140分為合格,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 |
保險 | 個人風險管理師 | 個人風險管理師(含人身風險管理師及財產風險管理師兩類)總分100分,以70分為及格標準。 |
企業風險管理師 | 企業風險管理師各每科總分100分,以70分為及格標準,通過標準之成績可永久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