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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教保考情資訊-考試介紹

  • 發表時間
  • 2015-07-30

考試簡介

教育部長蔣偉寧於2012年3月28日指出,好的幼教老師和教保人員是幼托整合的關鍵,教育部去年爭取5.79億元增加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將增1千多人,預計6月甄試。
國教司也指出,幼照法18條規定,公立小學附設的幼兒園若符合1:15師生比,每一幼兒園可再加一名教保員,預估增加1千多人,由縣市統一招考。專科畢業起薪3萬2千元,大學畢業3萬4千元,研究所3萬6千元,且薪級有15級,大學畢業最高可達4萬8千元,研究所最高逾5萬元。
幼照法通過前在公立托兒所的教保人員,包括公務人員、雇員 (類公務員),由原單位繼續任用,700多位依約雇人員雇用辦法聘用或職代者,原單位有需要即可繼續聘用。

考試特色

公幼教保大招考,薪資優渥待遇好。兩科選擇實在少,分區報名彈性高
101年度配合幼照法正式上路,大規模招考公幼教保人員,由於考試內容只考兩科專業科目,而且為四選一的選擇題型! 再加上薪資待遇優渥,相關科系的考生千萬別錯過! 

待遇與薪資

專科畢業起薪3萬2千元,大學畢業3萬4千元,研究所3萬6千元,且薪級有15級,大學畢業最高可達4萬8千元,研究所最高逾5萬元。 

報考須知

報名方式:一般採網路報名,詳情請洽各縣市教育局
考試地點:依各縣市招考地區為主
報考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幼照法第27條各款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幼照法第21條)
(二)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幼照法第21條) (三) 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稚園教師資格者。(幼照法第20條)
(四)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幼照法第57條)
※若非幼保科系畢業,可能無法報考教保人員,可直接電洽各縣市教育局確認。
※詳細報名資格請依各縣市招考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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