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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考情資訊-考試介紹

  • 發表時間
  • 2015-07-08

考試簡介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係自民國92年起整合原特種考試臺灣省及福建省基層公務人員考試與特種考試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二種考試而成,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計分為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縣、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本項考試設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類科,配合任用需要,每年舉辦不同等類之考試。
 

待遇與薪資

薪資(本俸+專業加給,尚未扣除公保、健保、退撫提存、所得稅等),三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資約46,225元四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資約36,275元五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委任第1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資約29,345元
 

報考須知

報名日期:約每年9月中旬~9月底
考試日期:約每年12月中旬~12月底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請依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以電腦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應考須知,於網路登錄完成後,必須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完成繳費並於繳交期限內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報考五等考試者,若符合網路報名無紙化要件之應考人,無須寄送報名表件;若經系統提示為網路報名紙本寄件之應考人,務必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在繳交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
考試地點:考試地點分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
報考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年齡:18 歲以上
2.學歷:三等考試為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四等考試為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
3.無兵役限制及無特殊體檢規定。
4.三、四等部份類別另須相關科系畢業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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